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自获证次年起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例如,2025 年通过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需从 2026 年开始参与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 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涵盖会计法规更新、职业道德规范、实务技能提升等模块。
此外,若考生在考试年度内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的一科,即可折算为 90 学分,直接满足当年继续教育要求。会计类专业在校生通过初级考试后,可在毕业当年凭学历证书向发证机关申请补登记在校期间的继续教育学分。